葉毓蘭建議敢酒駕 做工抵罰金
依據法務部統計,今年1至7月,因酒駕入監的有5254人,僅次於毒品罪,名列入監罪名第2名。另近5年全國地檢署起訴罪名,公共危險罪占26.65%高居首位,已擠下19.31%的毒品罪,顯示酒駕問題嚴重。酒駕抓不怕!葉毓蘭表示,以台灣目前狀況,酒駕罰金再高、徒刑再重,部分民眾還是不怕。她認為應該修法,讓酒駕者去做工、強制勞動,拿賺到的薪水抵罰金,「做個1年半載,看他們怕不怕!」這樣做比起再調高刑責,可能更有效果。
法務部表示,今年7月行政院治安會報中有與會人員,認為防制酒駕要再提高酒駕公共危險罪刑責,但經交換意見討論後,認為應從社會等多面向去著手,不是一味提高刑度,就能夠解決酒駕。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現行酒駕公共危險罪刑責並不算輕,但不要什麼都是送進監獄,監獄人滿為患不是解決酒駕最好的方法。
防制酒駕也可從廣開酒癮戒除班、加強交通安全講習著手。有人就建議,為讓酒駕者有感,不要只是上上課而已,也可實際參觀一些社福機構,如收容植物人的「創世基金會」,藉由實地參訪,讓酒駕者知道酒後駕車「害人也害己」。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表示,4年前在立法院召開「酒駕=謀殺?!刑法第185條之3」公聽會的時候,他即強調酒駕犯大多不怕罰鍰,主張酒駕累犯一定要抓去關,不能夠易科罰金,長期以來不斷推動酒駕加重刑責;但刑責再重,還需要後續司法單位的審判。蔡其昌說,亂世是否用重典,需政府相關單位研究、檢討,盼能對症下藥,降低酒駕肇事的發生率。警政署表示,與先進國家相比,我國對酒駕的刑罰已經算相當重了,若要再修法增加嚇阻的功效,還需政府跨部會研議,警方目前仍然會持續加強宣導防制及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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