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疏失"殺人! 申請國賠討公道
講道理不一定贏,懂法律可以更有效的解決問題,華視新聞請律師解析社會事件,民眾權益受損,要什麼條件,才可以向國家請求賠償呢,公務人員疏忽、管理不當或是施工出問題,這些通通都可以提出國賠。
請向之前台北市一名布行老闆,騎車經過延平北路,碰上施工工地,撞上沒有圍起來的大洞,當場死亡,女兒直到現在都還不知道可以向誰求償,律師說,除了向負責工程的單位求償外,如果沒有回應,還可以拿著證據,依民法侵權行為,讓法律還給他們公道。
正要去送貨的布行老闆騎著機車,撞上路中間的坑洞,機車翻過去,布行老闆被彈飛十幾公尺,被後面公車輾過當場死亡。這坑洞是路平專案包商挖出來的,1.5公尺的大洞,面積佔了一個車道,旁邊卻只有一個路障,騎車經過根本閃不過,死者的女兒哭喊要替爸爸討回公道,但到現在都還沒結果,因為她根本不知道,這損失到底該向誰求償。
類似的案例發生在台中,今年4月5日廖媽媽拉著兒子表情落寞,因為她的寶貝,現在根本認不出媽媽了,雖然兒子酒駕有過失,但樹倒了區公所卻沒人善後,法院一審判決,區公所需賠1059萬,但區公所拒絕要繼續上訴。
這樣的問題該怎麼申請國賠,律師說,只要在時間內依法申請,就能獲得解決,向負責單位求償。若不管用,還可以依民法侵權行為提出告訴,2000年的8月27日,像是12年前高屏大橋斷了,22人受到輕重傷,還有人一輩子癱瘓走不了,一調查才發現,確實施工有疏失,橋才會被大水沖垮,造成無辜民眾受害,國家賠償金從300萬到1000萬不等,這筆金額也許彌補不了傷痛,但也代表著國家還給家屬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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