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黃珊珊指「沒提高罷免門檻」:杜絕幽靈連署

立法院今(20)日下午2點宣布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未來罷免案連署人須附身分證影本,綠營痛批此舉是提高罷免門檻,剝奪全民罷免權。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稍早表示,今天通過的修正案並無提高罷免門檻一事,通過的選罷法修正案只有檢附身分證的相關規定,此舉是杜絕幽靈連署。
立法院會今在衝突中以舉手表決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該案由國民黨立委發起,提案主張過去曾出現有心人士冒用他人個資連署案例,認為未來公職人員罷免條件應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並以身分證辨認連署人身分,防止惡意罷免。
立委黃珊珊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選舉」及「罷免」是踐行民主責任政治非常至關重要的神聖程序,公職人員的好壞對國家政治影響重大,因此維護連署、投票所有程序的公開、公正、公平,及杜絕不法舞弊是優先的任務。
根據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連署人連署時,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黃珊珊指出,同樣神聖重要的公職人員罷免案的「成案階段」,卻沒有要求連署時應檢附身分證影本。黃珊珊認為,在國家沒有完成數位化連署身分校對,及幽靈連署的更進一步機制防弊機制前,民眾黨支持公職人員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以守護公民自由意志及避免其個資濫用;「但公職人員如果行為不檢、貪贓舞弊,就應該被罷免汰除。」
黃珊珊提到,民眾黨自始至終「反對」提高或附加罷免「投票階段」的門檻,今天通過的《選罷法》修正案只有檢附身分證的相關規定,並沒有提高罷免門檻的提案,所以台灣民眾黨投下贊成票,完全符合他們的基本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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