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員林穎孟涉貪污.圖利2罪 各遭判3年8月.5年8月
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助理費,台北地院今(29)日一審宣判,兩項罪名分別被判3年8月及5年8月。林穎孟對判決結果表達不滿,發聲明強調,一毛錢都沒進自己口袋,更怒批法官無視有利於她的證據。不過北院判決書中指出,林穎孟涉嫌資遣助理後,晚一個月才向議會辦理停聘,詐領一個月薪資當成資遣費,還聘用前男友公司員工當人頭助理,涉嫌圖利罪,而她審理期間堅持不認罪,可能也是法官量刑依據。
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2022.3.23)說:「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2年前開庭時仍然堅持矢口否認,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助理費約26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兩項罪名貪污和圖利罪,分別被判3年8個月,及5年8個月有期徒刑。
臉色凝重終於步出北院,2月時她因為前夫退保100萬,差點又得遭到羈押,如今貪污案終於有結果,判決書中指出,林穎孟當時資遣一名楊姓助理,卻到11月才向議會辦理停聘,溢領1個月3萬多元當成資遣費。
林穎孟葉姓前男友VS.記者(2022.5.10)說:「那時候去美國避風頭嗎。」另外又和葉姓前男友共謀,聘用前男友公司郭姓員工當助理,薪水則由公費支付,但他的工作內容明顯少於其他助理,林穎孟和葉姓前男友,被依圖利罪分別判5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2022.8.12)說:「他(助理)要幫我做設計,做質詢影片的剪輯,和圖像的設計等等的。」
判決一出火速在臉書發出聲明,林穎孟強調沒有一毛錢,進到自己口袋何來詐領財物,怒批法官漠視對她有利證據,完全不食人間煙火,請法院把判決書及完整的答辯書狀,公開上網接受公評,而案件審理期間,林穎孟堅持不認罪,但過往民意代表,詐領助理費犯後態度,也是法院量刑重要依據。
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詐領333萬元,一審就認罪繳回,獲得輕判兩年緩刑五年,前新北市議員王淑慧,則是一審被重判9年,直到二審才認罪改判5年,而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被認定的詐領金額僅5萬,但一審不認罪判了7年6個月,二審同樣認罪繳回才改判3年10月,林穎孟堅持自己清白,後續若再上訴法庭上如何攻防,也可能成為法院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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