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汙弊案 宜縣府2官員各15萬交保
宜蘭地檢署持續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以及縣府官員涉嫌貪汙案,其中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2人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但由於羈押期即將屆滿,檢方昨晚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裁定各15萬元具保,兩人的家屬,上午也到法院辦理交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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