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突要拆罷韓看板 他痛批:高雄重回戒嚴?

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投票案將在6月6日投票,罷韓團體25日正式在高雄市中正二路與和平一路口將宣傳看板放上,短短4天時間,罷韓團體今(28)日收到高雄市政府的公文,稱民眾檢舉,要在今日下班以前自行「改善」,否則就要拆除。對此,台灣基進新聞輿情部副主任張博洋痛批,「難道現在高雄是重回在228事件時的戒嚴了嗎?」

(翻攝臉書鄭照新)
高市府突發公文 要罷韓團體拆看板?!
罷韓團體指出,高雄市政府今天中午12點45分到罷韓團體施掛第一面大看板的現場貼出一紙公文,說「經民眾檢舉要求要在今天改善完成,不然將要執行拆除」。第一時間,罷韓團體志工與張博洋馬上到現場守護看板。罷韓團體批: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張博洋強調,罷韓團體的看板施掛,跟韓國瑜選市長、落跑選總統時的看板做法都一樣,痛批「難道現在高雄是重回在228事件時的戒嚴了嗎?」。張博洋質疑市府對此有雙重標準,國民黨或者是韓國瑜的廣告都可以,而登載罷韓的內容就都不行?根本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今天發文、今天公告,就要求今天就要改善」,罷韓團體認為,顯見市府在韓國瑜授意下,今天就要強制拆除。張博洋奉勸韓國瑜,「你即使今天拆得下這一塊看板,你也挽不回參與罷韓百萬高雄市民的民心;況且,你拆了一塊罷韓看板,罷韓團體也會在高雄市民的支持下,再掛上千千萬萬塊的罷韓看板」。遭質疑雙重標準 高市工務局:依法行政
對此,高雄市工務局回應表示,今上午接獲民眾陳情,位於「新興區中正二路156號」的屋頂樹立式廣告,申請人未合法申請許可。依《建築法》、《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及《高雄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應該向工務局申請許可,始得設置。已於今日發函通知所有權人限期拆除或補辦程序,若逾期(28日)未改善,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鄭照新批罷韓「鬼扯」:特權意識
高雄市新聞局長鄭照新則批罷韓團體「鬼扯」,他強調市府對相關看板的檢舉都一視同仁,工務局同仁只是依法行政,要罷韓團體不要「假借政治訴求,轉移自己漠視公共危險的心虛」。他隨後也在臉書發文說,「申請就可以解決的事情,照規矩來很難嗎?覺得自己有政治訴求,被民眾檢舉的看板程序,就可以有別於汽車廣告看板?有別於整形廣告看板?有別於房屋廣告看板?」,鄭照新認為,「那就叫做特權意識」。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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