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愛滋感染者 將可相互捐贈器官

今(24日)行政院會通過衛福部「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若雙方都是愛滋患者,將可相互做器官移植手術。
衛福部指出,為顧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接受器官移植的需要,等候移植的感染者經書面同意後,得使用人類免疫缺乏病毒陽性的器官。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對外表示,本來愛滋感染者,不能進行器官捐贈,但修法後,若接受器官捐贈者,本身也是愛滋感染者,可接受愛滋捐贈者的器官。(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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