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憲駕車撞高市府 晚間檢方聲押獲准

今(24日)早上高雄市無黨籍鳳山區市議員候選人李政憲因不滿高雄市政府故意打壓刁難他,決定放火燒高雄市政府以示抗議。而在李政憲經指派專案檢察官陳秉志訊問後,認定他當時已經將預先購買的超級柴油30多公升倒出,且持有點火器,涉犯《刑法》第173條放火罪,屬於未遂犯,此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的重罪,且他有高度再犯的可能性,因此檢方訊問後今晚已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在晚間十點同意。
(圖片翻攝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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