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火奪46命最重判5年? 受災戶氣炸了
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案,涉嫌重大的51歲黃姓女子在偵訊後,依失火燒燬住宅及過失致死罪已經收押,她的男友郭姓男子6萬元交保,不過法界人士指出,她雖然背負46條人命,可能最重僅面臨5年以下徒刑,這讓受災戶氣憤難耐,痛罵46條人命枉死,判10個死刑都不夠。
住戶說:「她是蓄意的啦判10個死刑都不夠啦。」住戶激動氣憤,聽到涉案的黃姓女子,可能只判5年徒刑,淚水在眼眶打轉,實在難以接受,住戶說:「死刑可以,我是希望她死刑應該為那些冤死的人負責。」住戶家屬說:「5年出來一樣而且她沒有悔意啊她沒有。」
經過8小時訊問,一身黑衣的黃姓女子,深夜從地檢署出來,要押解到看守所,媒體問她覺得冤枉嗎,她兩度點頭但不發一語,記者VS.黃姓女子說:「你冤枉嗎你哪裡冤枉可以說一下嗎。」
高雄城中城火警釀成46死,檢警調查認為,14日凌晨這對情侶檔在一樓茶具行後方房間爭吵,女方因點燃沉香後未充分熄滅,導致火苗燒到房內物品,引爆火勢釀災,訊後將黃姓女子依失火燒燬住宅,及過失致死罪,聲押禁見獲准。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說:「離去前應注意火苗有無完全熄滅,竟疏於注意,致未熄滅的火苗燃燒物品而引發火災。」若無法證明黃姓女子有蓄意或預謀縱火,因過失致死最重僅可處5年徒刑,公共危險的失火部分也是1年以下,背負46條人命,但可能最重僅面臨5年以下徒刑。
古董店老闆VS.記者說:「都在那邊喝酒啦,有在那邊鬧事還是什麼,每天都在鬧事。」51歲的黃姓女子,從19歲起就開始進出警局和司法機關,10年前曾因債務糾紛,叫小弟拿汽油彈丟別人家,被依恐嚇判刑7個月定讞,城中城大樓住戶表示,她平時就是大樓的頭痛人物,沒想到這次還涉嫌,釀成這起高雄史上最慘重的火災。
延伸閱讀
- 母失聯2天病房清醒 女兒團聚鬆口氣2021/10/16
- 城中城善款突破6700萬元 陳其邁:從優救助2021/10/18
- 高雄城中城大樓惡火!釀46人不幸死亡2021/10/14
- 城中城惡火釀46死 蔡英文、賴清德捐1個月所得救災2021/10/15
- 城中城46命今頭七 陳其邁到場致意2021/10/20
- 為傷患找新家 城中城善款累計逾2億2021/10/21
- 城中城招魂法會 罹難者家屬悲慟昏厥2021/10/16
- 高雄城中城大火已7死 消防局:命危人數恐破30人2021/10/14
- 城中城倖存者 憶老鄰居喪生火劫哽咽2021/10/17
- 兄鎖門防弟醉酒鬧事 城中城大火罹難2021/10/17
- 城中城公祭降半旗 蔡總統.陳其邁哀悼2021/10/22
- 城中城大火奪46命 全國各機關降半旗悼念2021/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