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胡景彬 收賄判16年今入獄
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於2012年收賄300萬元又讓小三幫他洗錢,一審被依貪污罪判刑16年,併科罰金600萬元,最高法院不但駁回上訴,還判刑16年定讞,今天他和小三兩人完成報到,並且發到監服刑。
胡景彬有妻妾3人,他曾因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以及在酒店荒唐作樂,1997年遭免職法官職務3年,沒想到沒得到教訓,他又賣案子收賄300萬,還讓小三幫他洗錢,原本想上訴,結果被最高法院駁回直接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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