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撿到烏龜? 動保處籲:千萬別隨便放到水池或河川

今(23)日是世界烏龜日,台北市動保處特別統計烏龜救援情形,發現今年起,截至今天已救獲高達130隻烏龜,其中更有台灣原生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動保處提醒,若在路上撿到烏龜,千萬別急著把烏龜放到水池或河川,民眾有可能因此幫倒忙,建議通報1959動物保護專線,或拍照上傳「臺北市政府LINE@」通報,由專人判斷烏龜的種類及適當野放地點。
動保處表示,經統計今年1月1日至5月23日止,北市共救獲130隻烏龜,烏龜的品種相當多元,有常見的寵物龜(如地圖龜、蘇卡達象龜)、外來種巴西龜,也有臺灣原生龜種的食蛇龜。據瞭解,民眾通報救援烏龜的原因,除了受傷以外,主要發現烏龜出現在馬路上慢速移動,民眾擔心烏龜被行車輾壓,而主動救援,多數民眾不知如何處理,會通報動保處,但仍有民眾選擇自行協助將烏龜移動至安全地方。
動保處呼籲,民眾主動協助救援時,務必注意動物習性。動保處曾於4月24日接獲民眾通報,在貓空附近的宮廟看到有人將1隻食蛇龜放進水池裡,由於食蛇龜並不擅長游泳,擔心牠發生危險,動保處即派員前往巡查,並未發現食蛇龜蹤影,經評估水池邊尚有可上岸的地方,推測食蛇龜已經自行離開。
動保處補充,民眾若要分辨烏龜是否為食蛇龜,最簡單的方法是可以觀察烏龜腹甲是否為黑色,中間有一道橫向關節。另外食蛇龜背甲為黑褐色,其中央有一明顯的稜脊,眼睛後方有道鮮明的黃色條紋。在野外發現野生動物,應遵守「不餵食、不干擾、不接觸」三不原則,若民眾基於安全因素將烏龜拾起,可以先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或將烏龜拍照上傳至「臺北市政府LINE@」,切勿直接找到水源便將烏龜野放,更不能帶回家飼養。
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違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延伸閱讀
- 國際抱貓日 新北猴硐貓公所認養喵送好康2024/05/30
- 民眾反應貓食用飼料後疑有低血鉀症 農業部與地方政府啟動調查2024/04/23
- 議員指飼料疑造成貓低血鉀 新北市抽檢產品送驗2024/04/24
- 猴硐貓公所4/29揭牌 「銅鑼燒」將升任最萌所長2024/04/28
- 貴賓犬疑遭棄養腫瘤破倒路邊 新北動保處救援2024/05/02
- 寵物飼料陷食安問題?多飼主貓咪出現「低血鉀」 北市動保處:已約談廠商並產品送驗2024/04/23
- 新北連2起「鴿子遭開膛破肚」慘死公園 凶手找到了2024/04/22
- 台灣藍鵲繁殖期 新北動保籲經過育雛區戴帽撐傘2024/05/16
- 貓吃飼料就醫疑驗出低血鉀 北市動保處查扣送驗2024/04/23
- 不夠老沒玩過! 「拉線烏龜」宜蘭童玩復古現蹤2024/04/26
- 北市防禽流感 避免接觸餵食公園濕地野生禽鳥2024/05/17
- 530國際抱貓日 猴硐貓公所歡迎大家前往嚕貓 抱貓用正確姿勢 貓皇才安心2024/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