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爆發非洲豬瘟!攜帶肉製品來台最高罰100萬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5)日表示,印度於5月3日確認發生非洲豬瘟(ASF)疫情,旅客攜帶豬肉製品未申報,若為來自近三年曾發生非洲豬瘟地區,最高可開罰100萬元。
印度列入近三年曾發生非洲豬瘟地區。(圖取自防檢局臉書)

國際非洲豬瘟疫情現況。(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提供)

印度成非洲豬瘟疫區 返台僑民加強行李檢查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出,印度非洲豬瘟疫情發生於印度東北部阿薩姆邦接近中國大陸、緬甸、不丹及孟加拉的區域,已有513頭以上豬隻死亡,該國已組成專家委員會,與各利害關係人共同決定管控方向。 應變中心說明,目前台灣因武漢肺炎(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印度飛台定期航班已暫停航班到5月31日,然而5月5日凌晨4時有一華航撤僑航班抵達桃園機場,防檢局已派員進行宣導及檢查所有行李,避免非洲豬瘟疫情藉違規豬肉製品傳入。入境禁攜肉製品 違者最高可罰100萬
應變中心表示,旅客攜帶豬肉製品未申報,若為來自近三年曾發生非洲豬瘟地區,將處以20萬元以上罰鍰,並再次提醒民眾,國際非洲豬瘟疫情仍未減緩,回國及跨境購物切勿輸入肉類製品。另外,生鮮植物產品、種子、木材、活體昆蟲也不得任意攜帶或自國外網購入境,違者視情節可移送法辦。 關務署說明,旅客違法攜帶豬肉製品遭海關查獲均移由防檢局裁處,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對自疫區入境且屬初犯者處20萬元罰鍰,較自非疫區入境的初犯罰鍰3萬元增加6倍多,例如印尼自去年12月13日列入非洲豬瘟疫區後,自印尼入境的違規旅客即適用20萬元裁罰標準。另外,廠商或個人進口貨物夾帶未經檢疫的豬肉製品等動物產品,無論是否來自疫區,依同條例第41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關務署表示,民眾如對入境攜帶物品是否違反動植物檢疫規定有所疑慮,可先至防檢局網站 (首頁/主題專區/旅客專區/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入境旅客攜帶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參考最新版本「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
延伸閱讀
- 回家囉! 日本助我國接回12旅印台人2020/04/02
- 全球疫情還在燒 中國再爆非洲豬瘟2020/03/31
- 非洲豬瘟死豬又來襲 南市動保處籲:養豬戶加強防疫2020/04/20
- 全球疫情威脅 印度宣布全國禁足21天2020/03/25
- 寶萊塢宣布停工!「印度劉德華」也受影響2020/03/18
- 醫療資源缺 非洲.印度掩埋大批遺體?2020/04/21
- 印度封城 童工步行百公里返家累死2020/04/22
- 苗栗龍鳳漁港發現死亡豬屍!海巡立即封鎖現場採檢2020/03/13
- 印度鎖國21天 抓違規當街交互蹲跳2020/03/28
- 印度全國封鎖 13億人3週不得出門2020/03/25
- 印度封鎖21天 恆河水質變乾淨了!2020/04/15
- 「沒忘非洲豬瘟威脅」 海巡報喜:豬肉下月可出口2020/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