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業務向呱吉招攬業配 NCC令限期改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30)日審議會議案件,其中有關民眾以網路直播方式播送向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中天公司)所屬業務人員詢問付費上電視之過程,委員會認定中天公司的業務招攬行為有損害視聽眾權益之虞,致有構成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3條第2項之營運不當規定,決議令其限期改正並為其他必要措施。另外三立新聞台「1000整點新聞」、「台灣大頭條」節目及中天新聞台「中天晚間新聞」、「中天新聞」等節目,決議分別予以發函改進。
業務招攬置入遭揭露 NCC令中天限期改正
去年9月現任市議員邱威傑(呱吉)在競選期間,接獲中天電視台業務電話,詢問是否做置入,呱吉將過程在網路上揭露,接著有民眾向NCC檢舉,NCC指出,因其對話過程中顯示中天公司對新聞專題及政論節目涉及違法置入之業務招攬行為之虞,委員會議決議命中天公司限期改正及3個月內提出相關改善措施執行情形。
NCC說,命其改正事項包括:提報自律委員會討論,由自律委員會提出改進意見並訂定業務部門倫理規範及獎懲措施,要求中天公司據以落實;將自律委員會相關會議紀錄、業務部門倫理規範及獎懲措施公告周知及函送該會備查;針對業務部門主管及人員進行新聞專業倫理之教育訓練;針對前揭各項必要措施,提出執行情形及改善成果報告,以避免業務招攬不當致有新聞置入行銷,損害視聽眾權益之情事;屆期如未依命令改正及為必要措施,NCC將依衛廣法第61條第6款規定核處,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得按次處罰。
違反事實查證、平衡報導 三立、中天遭點名
NCC還表示,三立新聞台108年3月29日「1000整點新聞」報導「議員要求韓訪美前報告 議會直播被消音」新聞,經民眾反映有違反事實查證之疑慮,經查高雄市議會於新聞頻道播報之事件時點確實有因音控臨時故障而消音之情事,但該則事件係在隔日播送,期間應有充分時間查明消音原由,決議發函改進,建議新聞報導應客觀中立,對於非即時新聞轉播之內容,應確實多方查證;事實未經查證,不宜直接連結至人為刻意的特定動機。
另有關中天新聞台108年4月10日、11日、21日「中天晚間新聞」、「中天新聞」,以及三立新聞台108年5月12日「台灣大頭條」節目,經民眾反映有違反事實查證之疑慮,決議分別發函改進,要求各該新聞台製播新聞應衡平報導,採訪學者專家宜多元,避免選擇單一意見,以符合新聞專業及公平原則;涉己新聞之標示應更為明顯清晰;製播新聞應符合新聞專業及公平原則;新聞標題應客觀中立,避免夾敘夾議評論;報導有關兩岸議題及國家安全,涉公共利益,事實查證宜更嚴謹;引用臉書等網路媒體來源資訊時,應多方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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