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專法三讀 押金不得逾2個月
租賃專法三讀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立法院昨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為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或代管,在租稅方面給予優惠。
每月租金不超過6000元可免徵所得稅,另授權地方政府適當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且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
房東提供的出租資訊,應該與事實相符,在承租規則上,例如押金總額、毀損設備等也都有更明確的規範。不實出租將可開罰一萬到五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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