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家長婚前開這4條件 網友驚問:請佛嗎?!
有網友在PTT的Boy-Girl版上貼文說,和女友穩定交往了幾年,平常約會的花費互有往來,出去旅遊也是大致AA制,他請女友先和父母討論一下,何時方便上門提親,還有女方大致會提出的聘金、條件,以避免雙方父母見面時,意見不要分歧太大。
不料女方家長提出的4大條件,包括:1、請男方父母將一間房產轉移到男方名下,男方出資裝潢後作為新居,大聘、小聘照北部行情100萬、36萬,女方會購買家電、床鋪作為嫁妝;2、婚後男方要負責所有的家庭食衣住行育樂,以及未來的子女教育、坐月子中心、婚禮、蜜月、婚紗照,如果未來想買房、買車,貸款也要男方全額負責;3、女方婚後要繼續工作與進修,女方收入全部作為自己的私房錢,與女方孝親費,因為兩人都有工作,所以婚後女生不做家事、不煮飯、不餵母奶,請假照顧小孩時,需要給女生最低工資的零用金;4、為了保護女兒,避免男生外遇,婚前協議需加入如發生外遇,男方須放棄小孩扶養權,且轉移名下不動產作為贍養費。
原PO聽完後,極力與女方父母抗爭,但女方父母表示,除了大小聘金額可以談,其他都是必要條件,而且這些條件他們在親朋好友間已打聽過,是合理的要求,如果這些條件做不到,雙方就到此為止。原PO說也跟女友多次討論,女友站在她父母的立場,並說這些條件確實是很正常的,她的同事、親戚都是這樣,如果達不到就分手別浪費時間。原PO雖然希望降低標準,但跟女方父母多次討論後,毫無結果,女友在過完年後,就提出分手了。網友看到這種條件,紛紛留言表示,「真的不懂,這種家庭養出來的女兒,你為什麼一定要娶」、「不做家事 不生小孩..娶她到底為了什麼?」、[請一尊佛像回家拜的概念]、「連你女朋友都認同他父母的作法,何必還要挽回?」還有網友說「你擺脫一個吃人夠夠的瘋子家庭耶!快去放鞭炮慶祝自己全身而退!」等等。(示意圖.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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