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法 高官3年禁轉任私校校長
教育部今(2日)召開部務會議,討論「教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部長潘文忠會後宣布,過去曾任教育部重要職務者,包括了部長、次長、主秘、司長和處長等官員,離職3年內不得轉任私校校長或董事長。潘文忠部長提到,這項修正草案,接下來將送程序送行政院、立法院完成修法。(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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