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禁究責? 前區議員.義工遭控「以災亂港」被捕
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大火,罹難者人數已達151人,至今辨識工作仍在進行中。而關心火災究責、互相幫助的香港人,還面臨港府的白色恐怖,甚至遭指控是「以災亂港」。在網路發起連署提出4大訴求,要求徹查大火的24歲學生「關靖豐」,前(29)日被香港警方國安處以涉嫌煽動為由逮捕。港警昨(30)日晚間,又以涉嫌煽動仇恨政府為由,逮捕前區議員張錦雄和一名女義工。
被捕的女子,是一名在火災現場呼籲災民不要隨意給出個資的女義工,港警並未說明逮捕張錦雄的原因,不過港媒推測,可能與他在社群平台轉貼的新聞有關。
新唐人亞太電視台說:「他(張錦雄)曾在社群平台,轉載日本歌手濱崎步,在上海演唱會突遭取消,以及連署發起人被捕的新聞,但都只是轉載,並沒有加註任何評論。」
在張錦雄被捕的前一天發起網路連署,呼籲對火災進行獨立調查的24歲學生關靖豐,也被以涉嫌煽動為由逮捕,香港學生關靖豐說:「這是一場人禍,我們想要政府承諾的是,他們不只是,解決這一次的意外就好了,而是他們真的要預防這類意外。」
連署提出4大訴求,包括持續支援受災居民,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重新審視工程監管制度,全力追究監管疏忽,香港學生關靖豐說:「如果這些意見都是煽動性,或是踩他們(政府)底線的話,那麼我覺得,我也不會再預想任何的後果。」
在關靖豐被捕之前,中共中央政府駐港國安公署發布聲明表示,全力支持港府依據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嚴懲反中亂港分子,以災亂港的行徑, 韓國外國語大學中國學系教授康俊榮說:「根據香港國安法,示威啊集會啊,這些觸動中國中央政府的行為,都會被視為叛亂行為,煽動行為,因此最重可被判處30年徒刑。」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涉及國安的刑事罪分為5大類,分別是叛國叛亂,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間諜行為、破壞活動及境外干預,香港國安法中則包含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與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4項刑事罪名,港警國安處一連串抓捕行動,凸顯在北京嚴控下,香港異議聲音一出現,就可能被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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