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集結點燭 民主派12人遭判刑

去年6月4日,香港以防疫為由,拒絕批准在維園舉辦六四晚會,但有12名民主派人士還是到場,點燃燭光,遭到起訴,今(15)日被法院判刑。
這12名民主派人士,承認去年參與,沒有經過批准的集結活動,其中7人還另外承認,犯了「煽惑罪」。當中有人,向法院求情時強調,他們悼念六四,是為了保存歷史真相,是為了公義還有人道,與「反中」沒有關係。最後,12人全都遭到判刑,刑期從4個月到10個月不等,其中有3人獲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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