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改選舉制度 新增兩項「違法」行為
香港特區政府,今(13)日也公布修改選舉制度的條例草案,列出未來3場選舉的修例內容,並且新增兩項違法行為。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說:「若有特定人士舉行特定活動,企圖煽惑他人不要投票,或在選舉時做出任何奇怪行為,這將是違法。」
如果正式通過,未來公開煽動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或者故意阻止他人投票,都違法。另外,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將在9月19日舉行、立法會選舉於12月19日登場,要選出90名議員。至於特首選舉,日期訂在明年3月27日。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及成員,都由行政長官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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