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革命判決 黃之鋒入獄半年
香港高等法院昨天判決學運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三人,必需入獄服刑6至8個月。
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三人,為了爭取實施真普選,在2014年9月26號雨傘運動前夕,號召群眾衝入遭到封鎖的「公民廣場」。
原先三人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分別被判罰社會服務及緩刑,三人都已經完成,不過香港律政司認為判決過輕提出上訴,要讓三人即刻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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