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佔人行道!業者亂移他人機車擺拒馬 警:可依法開罰
台中市一名男子日前把機車停在人行道,機車卻接連好幾次被一旁的營造業者移到其他地方,並擺放自己店家的拒馬。當事人向業者反應了好幾次,對方卻都認為自己沒錯,甚至揚言要是被罰,他來繳罰單。直到員警來關切,他才乖乖移回店家內,但等到員警走了又默默擺回,對此警方說,在道路堆積妨礙交通的私人物品,可依規定開罰1200到2400元。
營造業者VS.員警說:「我放在這邊也沒違法,這個有違法。」男子站在人行道上跟員警溝通,強調自己沒違法,但員警比著眼前這個白色拒馬,說東西就是不能這樣擺已經違規,男子這才把拒馬移回自己店門前。
原來這名男子是台中西屯區,這間營造公司的業者疑似是董事長,民眾拿手機錄下,相當不滿的說,這位營造公司業者,已經不是第一次擅自移動他的摩托車,牽到別的地方接著再把自己的拒馬,霸佔在人行道上,甚至還理直氣壯地跟他說,如果有被開罰單他來繳,總是認為自己沒有錯,直到員警到場他才把拒馬移回去,但根本沒學乖,警察走了他又馬上放回來。
附近鄰居說:「他就喜歡移別人的摩托車,當作自己的地方,把那個牌子移到機車停放的地方,警察昨天就有來,昨天就跟他說放這是違規的,拿回去,警察走,馬上拿出來。」不過貼文PO上網,不少網友質疑,難道當事人把機車停在人行道就沒有違規嗎?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課長梁家毓說:「寬度3公尺以上之人行道,在不影響行人通行前提下,得依公告可停車處所開放停放機車與自行車。」機車可以停在寬度3公尺有上的人行道,但是雜物跟私人物品,可不能亂擺。
第六分局市政派出所副所長劉權漢說:「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營造業者,把其他人的車輛移到別的地方,自己霸佔人行道,這樣的行為已經違規,要是下次再被警方發現,就得吃上罰單。
延伸閱讀
- 30秒內6車逆向! 中壢監理站前亂象頻傳 警:依法開罰2025/10/12
- 轎車離奇暴衝擦撞汽機車 駕駛救出時已無呼吸心跳2025/12/06
- 還沒開放!民眾闖耶誕燈區拍照 中市府:加強勸離2025/12/06
- 行穿線畫一半「童冒險過馬路」 中市府:扣罰廠商立即補繪2025/12/07
- 男疑毒駕撞車 毆女友又調換座位要她頂替2025/12/07
- 上班遇死劫!台中物流車撞雙載機車 女捲車底亡2025/11/18
- 武陵農場清晨0.2度 藤花園結冰柱變身冰晶世界2025/12/07
- 父載3歲童180度大迴轉 直行機車剎不住撞3人噴飛2025/12/07
- 「牛魔王」超跑路口碰撞重機! 騎士摔飛骨折送醫2025/12/07
- 罰不怕?工人「零防護」穿梭5樓 業者9月才被罰20萬2025/12/07
- 疑打工後返家遇死劫! 18歲騎士無照 與車對撞重摔亡2025/07/11
- 北市74歲老翁開車暴衝!撞12機車4單車 1人送醫2025/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