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山蘇姬最終判決出爐 再增5罪.總刑期33年
緬甸軍政府,在今(30)日以5項貪汙罪,判處緬甸民主領袖「翁山蘇姬」7年徒刑,加上先前審判的14項罪名,總刑期已經累計高達33年。
有消息人士指出,「翁山蘇姬」是被關押在緬甸首都「奈比多」的監獄裡,閉門審判。現年77歲的「翁山蘇姬」,曾在1991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她多半的生涯都是在軍政府軟禁下度過。自從2021年,緬甸軍方發動政變後,「翁山蘇姬」就被以貪汙、洩漏國家機密等罪名起訴,如今軍方結束長達18個月的審理。「翁山蘇姬」的律師表示,一切指控都是出於政治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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