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買賣正式終結 違者最高關5年
人們對象牙的偏好引起野生大象存亡危機,各國陸續表態禁賣象牙,台灣響應國際保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018年7月13日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將全面停止買賣國內庫存象牙及象牙加工品。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提醒,違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30萬至150萬元罰金。
象牙禁賣緩衝措施25年 今年1/1始全面禁止
聯合國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在2016年〈大象現況評估報告〉中指出,野生非洲大象族群自2006年調查結果尚存50.8萬頭,至2015年僅剩41.5萬頭,族群數量大幅減損了約20%,以此族群下降趨勢,非洲象可能在20年後滅絕。其中因為象牙的價值,所造成的盜獵,是造成大象野生族群生存的最大威脅。國際上對野生動物貿易需求不減,導致野生動物保育的壓力日漸提升,各國陸續表態禁賣象牙。 為響應國際保育及緩解業者庫存壓力,國內執行象牙買賣緩衝措施已有25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018年7月13日公告增修〈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3項與第33條之3等條文,宣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買賣國內庫存象牙及象牙加工品。現今落日條款已屆期限,林務局宣告自今年1月1日起,已全面禁止買賣庫存象牙及象牙加工品,共同杜絕象牙商業交易。已持有合法取得象牙 公開展示需申請
根據台北市動保處統計,台北市庫存象牙及象牙加工品交易量於民國100年時,曾高達980件,之後的交易數量亦逐年遞減至最低約300件,近年民眾保育意識提升,持有象牙加工品的顯貴象徵逐漸式微,以及消費習慣與價值觀改變,導致產業規模與活躍程度不如以往。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動保處提醒,象牙的買賣已全面禁止,請市民朋友切勿以身試法,違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萬至150萬元罰金,市民朋友如已持有合法取得的象牙及象牙加工品,並有公共場所陳列、展示的需求,請務必依規定向動保處申請,自今年起請市民朋友一起為大象保育盡一份心力。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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