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搜救收費 苗縣最快年底上路
苗栗縣政府制定「苗栗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今天在縣議會三讀審議通過,針對需申請國家公園入園許可的特殊管制山域搜救任務,將採使用者付費機制,不再全民埋單。
支付費用包括搜救人員除固定薪俸外所衍生加班、差旅費及保險費,以及徵調、委僱民間勞務、設備費用等,成為繼台中、南投、花蓮之後,全台第4個實施高山搜救收費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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