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同性婚不影響社會倫理
大法官會釋憲,是因為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聲請同性婚姻釋憲案,法官在參考多位專家說法後、要求有關機關、應以修法或立法方式、保障同性婚姻,主要理由認為、同性婚姻不會改變或是影響、既有異性婚姻建構的社會秩序、基本倫理秩序,而且同性婚和異性婚、更可共同成為穩定社會之磐石。
已達適婚年齡的單身者,本來就有「是否結婚」、「與誰結婚」等結婚自由,這都是維護人姓尊嚴的重要「基本權」,就連同性婚姻也應該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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