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賄選案 李全教二審判3年半
前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涉及議長賄選案,一審被判刑4年,褫奪公權5年,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改判李全教有期徒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仍可上訴。李全教今天沒有到庭聆聽,不過他的律師及支持者到場高喊司法已死,而李全教也因為賄選案喪失議員資格及議長寶座。
延伸閱讀
- 中校疑涉毒拒尿檢 退伍獲准?!2017/02/27
- 笑擁小金人 "藍色男孩"奪男配獎2017/02/27
- 隱形眼鏡碎片卡3月 女大生險瞎2017/02/27
- 【影片】李全教當選無效 賴清德:邪不勝正2016/08/30
- 【晚間搶先報】獨!"壺"說能變鹼? 水搖30秒轉性2016/08/30
- 李全教當選無效二審定讞 失去議長資格!2016/08/30
- 當選無效定讞! 李全教失議員資格2016/08/30
- 當選無效! 李全教失議員資格2016/08/30
- 全家CO中毒! 9歲女童未脫險2017/02/27
- 提早北返! 國道下午恐湧車潮2017/02/27
- 奧斯卡紅毯追星 "金屬"成潮流!2017/02/27
- 男約網友遭仙人跳 孕妻報警救人2017/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