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法通過 罷免門檻降低
罷免門檻降低了!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刪除現行罷免案不得宣傳規定,還降低罷免案提議、連署門檻。
未來只要同意票數,達到原選區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即可通過罷免;新法也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罷免連署期間由30天放寬到60天;罷免投票也可與選舉同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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