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研擬坐牢3個月 可外出工作
為解決監獄擠爆的問題,法務部研擬讓即將假釋或出獄的受刑人外出工作,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受刑人被關超過3個月,表現良好,所犯罪名無脫逃案件,1年內也沒有違規紀錄的人,在剩下刑期1年以內,符合假釋資格,未來就有機會外出工作。相關的配套包括受刑人每日工作返回監獄時會實施酒測、每月不定期驗尿,並將外出工作的受刑人和一般受刑人隔離,以降低違禁品流竄,不過這政策恐怕有風險,還有待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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