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外勞監護工申請需雇主與仲介人員簽名
為避免持偽造診斷證明申請外籍監護工的情況,勞委會自明天起將要求雇主與仲介專業人員在外勞監護工申請書上親自簽名,以釐清日後責任,如果雇主因故無法在申請書表上親自簽名,可用親自簽名的委託契約書或傳真同意委託切結書的方式,委託仲介業者辦理。
延伸閱讀
- 中油鄭重澄清沒有改名台灣石油公司打算2003/10/10
- 日眾院解散 十一月九日投票改選2003/10/10
- 小男孩把玩捷運電扶梯扶手 手指被夾2003/10/10
- 蘇花公路清水路段落石 1人遭擊傷2003/10/10
- 美新版廿元紙鈔問世 增強防偽2003/10/10
- 美軍在巴格達附近遭伏擊 兩名士兵喪生2003/10/10
- 扁出訪過境紐約 將受獎發表演說2003/10/10
- 高市火車站旁機車停車場爆炸 四傷2003/10/10
- 促銷大陸酒違法 北市府籲業者注意2003/10/10
- 以軍攻擊加薩拉法難民營造成巴人二死十八傷2003/10/10
- 一銀搶嫌在花蓮車行 大門深鎖2003/10/10
- 國親嘉義辦國慶活動 胡志強未獲邀請2003/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