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先生在餐廳跌倒成植物人獲判賠四百多萬元
台中市一名七十歲的李老先生去年一月間,前往台中縣清水鎮一家餐廳參加喜宴,下樓梯時由二樓跌落至一樓並傷重成為植物人;家屬認為是餐廳安全設施不足造成,提出損害賠
償民事訴訟。法官審理後判決餐廳應賠償新台幣四百七十一萬多元。
償民事訴訟。法官審理後判決餐廳應賠償新台幣四百七十一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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