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安全帽 騎士出車禍成植物人
台中縣有一名男子,兩年前和朋友騎機車出外喝酒,因為沒戴安全帽,結果發生車禍成為植物人。家屬向對方提出民事賠償,法院做出判決。認為當事人沒戴安全帽也要負責,所以將賠償金從原來的九百多萬,打七折,變成六百多萬。(黃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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