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雷同問題應由公平法解決
國立編譯館今天就立
委所指,五南與建宏兩家出版社所出的大專用書與高中
歷史教科書發生內容雷同一事提出說明,館長藍順德表
示,只要高中課本符合課程標準,教育部就「無法可管
」,至於兩者內容相同卻有兩倍價差,應由社會公評或
公平交易法來解決。
藍順德表示,建宏所出版的高中一、二、三年級歷
史教科書,是依教育部的「高級中學課程標準」編輯,
並經國立編譯館審查通過發照後發行,而五南公司出版
的中國通史等四本大專用書,並不需經過審查,業者可
自行出版,學校可自行選用,兩家業者內容雷同屬著作
權法範疇,教育部無相關規定可管。
藍順德指出,此個案如果兩家業者沒有版權問題,
其實沒有法律層面的問題,但兩者內容相同,大專用書
卻比高中課本多兩倍價格,確有爭議的地方,應透過公
平會公平交易法規範或透過社會大眾的公評予以解決。
委所指,五南與建宏兩家出版社所出的大專用書與高中
歷史教科書發生內容雷同一事提出說明,館長藍順德表
示,只要高中課本符合課程標準,教育部就「無法可管
」,至於兩者內容相同卻有兩倍價差,應由社會公評或
公平交易法來解決。
藍順德表示,建宏所出版的高中一、二、三年級歷
史教科書,是依教育部的「高級中學課程標準」編輯,
並經國立編譯館審查通過發照後發行,而五南公司出版
的中國通史等四本大專用書,並不需經過審查,業者可
自行出版,學校可自行選用,兩家業者內容雷同屬著作
權法範疇,教育部無相關規定可管。
藍順德指出,此個案如果兩家業者沒有版權問題,
其實沒有法律層面的問題,但兩者內容相同,大專用書
卻比高中課本多兩倍價格,確有爭議的地方,應透過公
平會公平交易法規範或透過社會大眾的公評予以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