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4 週六 彰化縣|20°C - 24°C天氣圖標

刺傷同學眼睛 判賠三十五萬

2000-10-26 19:41:00 / /
分享:
字級:
  • 大字
  • 中字
  • 小字
  一場校園意外,家長被判賠三十五萬,高雄市瑞豐國小一名六年級的學童,不小心拿鉛筆刺傷同學的眼睛,結果被告上法院,結果這名學童的父母被判罰三十五萬,小孩也必須接受保護管束。

  這起校園意外,發生在去年底,當時二名學生都在念高雄市瑞豐國小六年級,其中張姓代理班長被同學拍打背部,要求管理班上秩序,不料反射性的順勢回手,手上的自動鉛筆刺傷後方另一名張姓學童的眼睛,張姓學童的父親比手畫腳的說;他研究過孩子的眼睛絕對會有後遺症,因此一狀告到法院。原告家長原本要求七十五萬,不過法官認為太高,判決應賠三十五萬,被告小孩也被判保護管束,消息傳來,家長則相當不服氣。結果是一件校園意外造成雙方家長反目成仇,被告家長還準備上訴,但不管是故意還是不小心,如果小孩造成別人的傷害,未來家長可能都會吃上官司。(張宜楟 許文男)

卡車惡意衝向底特律猶太會堂! 與警駁火斃命 保全傷|華視新聞 20260313 @CtsTw #shorts
韓國瑜送暖喊「媽祖保佑你」 李貞秀感動淚灑議場|華視新聞 20260313 @CtsTw #shorts
不畏16度低溫! 粉絲帶睡袋.搭帳篷夜排「櫻花季」|華視新聞 20260313 @CtsTw #shorts
危險!「讓童站踏板」又違規迴轉被撞 童成肉墊遭夾|華視新聞 20260313 @CtsTw #sh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