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防疫用品遭不當哄抬 北市消保官無預警抽查
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台北市政府消保官為保障民眾消費權益,自上月22日起除持續對台北市內販售醫用口罩等防疫物資之實體店面執行訪查外,也派員不定期於網路上瀏覽口罩售價,瞭解各式通路銷售情形,若發現不當囤積或哄抬價格,將依法移送查辦。
北市消保官無預警抽查 緊盯網路與實體店面
北市府表示,經消保官查核北市內34家超商、藥局、藥妝店及大型量販店,春節前供貨及價格穩定無異常,春節後則大部分有口罩缺貨情形,業者表示已配合政府釋出及統一徵購調控口罩之防疫政策辦理,並依分店實際受配數量銷售。消保官並要求各大網路平台業者清查所屬賣家,若有不當調漲價格等情形,應予下架。
北市消保官無預警抽查 緊盯網路與實體店面
北市府表示,經消保官查核北市內34家超商、藥局、藥妝店及大型量販店,春節前供貨及價格穩定無異常,春節後則大部分有口罩缺貨情形,業者表示已配合政府釋出及統一徵購調控口罩之防疫政策辦理,並依分店實際受配數量銷售。消保官並要求各大網路平台業者清查所屬賣家,若有不當調漲價格等情形,應予下架。
哄抬口罩價格將觸法 最高可處3年徒刑
北市府指出,行政院已於上月31日公告各類醫療口罩為《刑法》第251條所定生活必需用品,意圖抬高交易價格而囤積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三十萬元。另《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亦有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對主管機關已開始徵用之防疫物資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行為之刑責規定,公平交易法則對聯合漲價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有行政處分或刑責規定。消保官若發現業者有不法行為,將會進行蒐證,移請公平會及檢調等相關主責機關查處。
原通路昨起停售口罩 口罩實名制明上路
北市府提醒消費者,購買醫療用口罩務必確認有衛生機關核准字號,才能達到防疫的功能。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藥妝店及各大賣場等原本通路自2月4日起停售口罩,口罩實名制將從2月6日上路,民眾須持健保卡至健保特約藥局購買,7天可購買兩片,每片價格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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