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不滿被判補稅 打憲法官司聲請釋憲
名模林志玲不滿被判須補稅,悄悄的聲請大法官釋憲!6年前林志玲因漏報3年薪資所得約1735萬元,被國稅局連稅帶罰共819萬元,她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稅。法院認定這些錢是經紀公司給她的「薪水」,依法要全額申報,判她要補稅684萬多元,但免繳135萬元罰鍰定讞。不過林志玲認為自己的收入是「執行業務所得」,因此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今天(24日)大法官決議不受理林志玲的釋憲案。
根據《蘋果》報導,林志玲堅持,她的收入是「執行業務所得」,依法可扣除化妝師、機票錢等最高45%的工作成本後,再申報繳稅即可,不用全額申報。她對此事相當重視,曾親自出席財政部訴願會,還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出庭,引起騷動。大法官認為,林志玲雖不能接受行政法院認定她的報酬都是薪水,應全額申報,不能扣除執行業務所得,但林志玲並沒有說明相關規定究竟是哪裡牴觸《憲法》,與《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不合,因此不受理林志玲的釋憲聲請。(資料照)
延伸閱讀
- 林志玲妖媚閉眼吃冰 噁網友留言超不正經!2016/05/26
- 南韓嚴苛"反賣淫法" 憲法法院:不違憲2016/03/31
- 12年了! 邱士楷仍想娶林志玲 卻因這件事破局...2016/06/22
- 掃到颱風尾? 林志玲遭央視春晚除名2016/01/27
- 上海迪士尼今開幕 林志玲相挺2016/06/16
- 林志玲3戀情都談超久! 笑說“青春都耗掉了”2016/04/27
- 林志玲自爆3次戀愛! 笑說“青春都耗掉了”2016/04/26
- 外景驚見哥哥 林志玲真情痛哭2016/05/02
- 林志玲也驚呆! 「雅虎林志玲」正度強壓本尊2016/04/28
- 林志玲"原味內衣"開價10萬 自曝性幻想對象...2016/04/13
- "雅虎林志玲"與本尊世紀大合照 激似度99%2016/04/28
- 【影片】林志玲狂搖電臀!電暈一票弟弟201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