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山光電案7人起訴 橋檢請高市府督促廠商回復原狀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23日電)林姓某公司負責人等人涉嫌在高雄大樹區公有山坡地等處鋪設太陽光電、破壞原有植生地貌,開發土地面積2萬多平方公尺;橋檢偵結,林男等7人遭起訴,另請高市府督促廠商回復原狀。
橋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林男父子涉嫌民國112年使用和山光電案第一期工程案場,位於大樹區等64筆屬不可開發區土地面積2萬3552平方公尺,鋪設太陽能光電板,涉嫌擅自墾殖及開發公有山坡地。
檢方表示,林男另在今年2、3月間,非法墾殖第二期工程案場,位於大樹區三和段等12筆屬不可開發區土地,破壞原有植生地貌達2345.18平方公尺;總計違規開發面積達2萬5897.18平方公尺。
檢方查出,林男為加速現場開發整地速度,在今年1月21日獲核發第二期工程施工許可後,由林男指揮受其雇用施作水保及整地工程的蘇姓女子與盧姓男子,涉嫌未依水土保持計畫、違反施工工序,在屬於臨時性防災設施的滯洪沉砂池及豎井未完善前,由盧男調度怪手在二期案場大規模整地。
檢方表示,吳姓承辦監造技師另與其公司2名員工,涉嫌未據實將林男與現場工班擅自變更原核定計畫施作狀況,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等,涉嫌仍容任林男等人違反水保計畫工序,且吳男等3人涉嫌在「水土保持計畫監造紀錄」登載不實內容,損害主管機關對和山光電案第二期工程管理正確性。
檢方指出,6月17日由水利局會同技師現勘,判定現場影響水保功能致生水土流失,涉嫌違反水土保持法,後經檢方6月23日履勘、7月22日搜索,並對林男、吳男聲押獲准,9月17日偵查終結,認林男、吳男等7人涉犯水土保持法、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準文書等罪嫌,依法對7人及其公司提起公訴,求處7人7月至2年6月不等徒刑,另林男、吳男2人公司均應科罰金新台幣30萬元。
檢方表示,已請高雄市政府持續督促廠商,將山坡地植生覆蓋率回復至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程度。第一期工程違規太陽能光電板基座已拆除,第二期工程現場植生已鋪設完成、3座滯洪沉砂池及排水溝、集水井皆已完成,盼兼顧山坡地復育及避免水土流失危險。(編輯:陳仁華)1140923
延伸閱讀
- 第一視角曝!苗栗隨機砍3人 女師肉身護勇救童2025/10/03
- 高中生網路詐騙赴花蓮救災求贊助 林口高中要求該生道歉、退款2025/10/03
- 駕車載女友購物違停派出所旁 台南通緝男被逮2025/10/03
- 家教師猥褻女學生後和解 新北地院判刑8月緩刑3年2025/10/03
- 苗栗男持刀挾女童 英勇女老師:定要把孩子救過來2025/10/03
- 台中母子運動中心游泳手機遭竊 警鎖定嫌犯尋回2025/10/03
- 鍾沛君控前助理未經同意辦會勘涉背信 北檢不起訴2025/10/03
- 見女童遭挾「挺身對抗」! 英勇女老師現身:一定要把孩子救下2025/10/03
- 隨機殺人早有前科! 邱嫌10年前闖「同家超商」砍傷4人2025/10/03
- 11歲女遭隨機攻擊傷 母:像不定時炸彈.大家怎安心?2025/10/03
- 恐怖畫面曝! 學童放學遇隨機砍人 老師挺身對抗2025/10/03
- 政壇跟拍風波 王義川告發黃國昌等人涉妨害秘密2025/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