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靈骨塔位集團詐財 6人遭彰院判刑最重4年10月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8日電)詹男等人開設多間公司販賣靈骨塔位等殯葬產品,向許女、林女推銷靈骨塔及生前契約等產品,佯稱可轉賣牟利,遭檢方依詐欺等罪嫌起訴,彰化地院依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判詹男徒刑4年10月。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陳男、張男、蕭男及詹男等8人,從民國107年開始,在台中市開設多間公司,販賣靈骨塔、生前契約等殯葬產品,擔任業務員的張男等人則向許女推銷,佯稱有人想購買靈骨塔或牌位,女子信以為真,匯款進銀行帳戶,後來才發現被騙,被騙金額高達新台幣700多萬。
至於詹男等人,明知實際上根本沒有買家要購買塔位或生前契約,仍與另名林女聯絡,謊稱有買家想購買殯葬相關商品,不過須另行購買牌位、塔位、生前契約,合併出售比較有利,林女信以為真匯款,後來發現購買的靈骨塔等並無人接手,驚覺受騙上當報警,事後統計發現已被騙600萬元。
案件在法院審理時,詹男辯稱,雖有販賣靈骨塔位、生前契約等產品給客人,但銷售過程中都有明確告知內容及產品,告訴人可自由轉讓過戶,沒有告訴對方有買家出現想要購買塔位而要求告訴人多買塔位;陳男則說,都會帶客戶到塔區讓他們了解是合法商品,決定是否投資,他未向許女表示有3名投資人要一起平分65個塔位。
不過,地院法官認為,詹男等人利用人性弱點,造成被害人嚴重財產損害,且犯後否認犯行、未賠償損失,因此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張男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蕭男應執行3年8月、詹男應執行4年10月、康男應執行3年,陳男及鄧女則分別被判處2年8月、2年4月。(編輯:陳仁華)1140908
延伸閱讀
- 看護欠百萬債兼職詐團車手 彰化地院判刑1年4月2025/06/15
- 男售友人帳戶、盜刷又當取款車手 彰院判2年2月2025/07/01
- 詐團車手紅包袋丟包交贓款 竹檢起訴13人聲押獲准2025/09/04
- 中檢查獲詐團用第三方支付洗錢近53億元 起訴15人2025/08/29
- 彰化雲林光電弊案 涉案2鄉長延長出境出海8月2025/07/18
- 幣想科技涉勾結詐團害千人遭騙12億 士檢起訴14嫌2025/08/22
- 涉博弈金流洗錢案 鐵霸等3嫌移送新北檢複訊2025/08/19
- 收購郭台銘選總統連署書 前彰化縣議會秘書獲緩刑2025/08/06
- 彰化童跌進鵝肉店熱鍋重傷 前保母判賠212萬元2025/03/18
- 曾獲國家警光獎 台東員警涉組織犯罪遭收押2025/09/04
- 業者非法棄置營建廢土 苗檢起訴49人2025/08/25
- 涉博弈金流洗錢案 天道盟主300萬交保科技監控2025/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