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館業者涉非法輸入眼鏡王蛇不認罪 一審判9月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6日電)水族館蘇姓業者被控利用國際快遞包裹,非法自印尼輸入眼鏡王蛇及澤巨蜥等保育類野生動物,經開箱查驗而發現,並遭起訴。嘉院審酌業者始終否認犯行,判處9月徒刑。可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蘇姓男子於民國110年2月24日利用不知情的聯邦快遞公司承辦人員,將內含1條眼鏡王蛇及6隻澤巨蜥的包裹,以「SNACKS」名義自印尼雅加達快遞寄送至中華民國。
判決書表示,蘇男於2天後完成「EZ WAY易利委」APP實名認證程序,並委任聯邦快遞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辦理這件包裹報關作業,惟通關時,經台北關承辦公務員開箱查驗包裹發現內含保育類動物,因蘇男住嘉義,則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嘉院表示,蘇男否認非法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犯行。蘇男辯稱「我經營水族館生意有很多包裹要簽收,當時是聯邦快遞公司人員告知有貨物要領收需實名認證,但並未告知包裹內容物為何,我認為只是收包裹且不用付錢,當下不會懷疑是詐騙」。
嘉院指出,若蘇男就快遞包裹內容物渾然不知,豈會對於來路不明且內容物可能放置違禁物的包裹率爾簽收,更無端輕率下載「EZ WAY易利委」APP,並大費周章完成實名認證,且授權聯邦快遞公司向台北關以進口報單申報這件包裹的道理。
嘉院表示,這件包裹所載收貨人資料均與蘇男個人身分資訊完全相符,並由蘇男配合操作「EZ WAY易利委」APP完成實名認證,且授權聯邦快遞公司辦理委任申報輸入進口,因此,可認定蘇男明知包裹內含保育類動物。
判決書指出,眼鏡王蛇、澤巨蜥為農業部公告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的保育類野生動物,也屬華盛頓公約需要管制交易物種,因而受印尼政府保護禁止任意捕獵,屬於國際間管制交易野生動物。
嘉院審酌蘇男始終否認犯行,未能深切體認己身行為過錯所在,實難認為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非法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編輯:李錫璋)1140426
延伸閱讀
- 財政部對中反傾銷調查 國台辦:應公平對待陸企2025/03/12
- 防中國洗產地避美關稅 海關擬高頻率查核違規轉運2025/04/10
- 私運5000元以下仿冒品不再適用小額免罰 新制6月上路2025/03/16
- 嘉義男嬰被遺棄紙箱內致死 檢方聲押生母遭駁回2025/04/04
- 男疑蓄意駕車撞牆致母亡詐保逾千萬元 嘉檢聲押2025/03/13
- 男替女友人出氣談判被刺身亡 嘉檢起訴凶嫌國民參審2025/03/05
- 嘉縣警務員涉販毒被逮 檢方聲請羈押遭駁回2025/02/15
- 嘉縣警務員涉販毒 嘉檢再聲押獲准2025/02/25
- 男甫出獄隨機撲倒女子舔耳 嘉檢依強制猥褻起訴2025/04/11
- 嘉義男辱罵前同事死胖子罰金千元 另遭民事求償50萬2025/03/03
- 男以信仰誘使女大生強制性交 嘉院裁定羈押禁見2025/03/10
- 加州法官擋川普大規模裁員令 美最高院駁回2025/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