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青年部主任蔡沐霖涉吃案霸凌 遭北檢起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曾參與立法委員選舉的男子蔡沐霖,被控時任民進黨青年部主任期間,對女下屬反映遭陳姓男同事性騷擾吃案並霸凌女下屬向陳男道歉等。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強制罪起訴蔡沐霖。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蔡沐霖於民國109年5月間,就任民進黨青年部主任(已於112年1月底離任),延攬其參選新北巿第9區第10屆立法委員時的競選辦公室陳姓助理,進入青年部擔任資深專員,被害女子是青年部專員。
起訴書指出,陳姓男資深專員與被害人共事期間,被害人認為男方對她有不當肢體接觸或過度親暱行為,女方於109年7月、8月間,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向蔡沐霖反映疑似遭陳男性騷擾,冀求其能為適當處置。
起訴書說,蔡沐霖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處理辦法規定,為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也沒有提供女方應有的保護及協助,竟然反而基於強制犯意,利用兩人為上司下屬關係及以職場上的權勢地位,以「你給人家燒到龜覽趴火」、「雄性動物追求異性,總會被傷自尊」等語怪罪女方,使女方感到難堪。
起訴書指出,蔡沐霖並要求不擅長英語、日語或其他外語的女方調到國際部,承辦全球參訪民進黨中央黨部的外賓接待工作,或選擇資遣,或是向陳男道歉,持續性地在職場上,對女方施加羞辱、威脅、孤立等手段,以此強暴、脅迫方式,妨害女方的意思決定自由。
起訴書說,女方為保住原工作業務內容,僅得選擇向陳男道歉,而依陳男提議,於109年8月20日晚間,在台北巿某KTV內,對陳男道歉,並於道歉完畢後,再向蔡沐霖報告。
起訴書指出,之後女方不堪其苦,於109年11月17日提出辭呈,同年月30日離職,112年6月2日於臉書揭露。蔡沐霖自首及女方提起告訴,案件由台北地檢署偵辦。
北檢將案件偵結,認定蔡沐霖藉主管權勢地位,製造對女方不友善的職場環境,要求調往國際部,還是選擇資遣或道歉,以達處理女方與陳男之間的性騷擾問題目的;蔡沐霖向女方告知資遣、調職等不利益內容,與上述目的之間,毫無內在關聯性,難認符合社會相當性,為法秩序所不可容許,具非難性,即強制罪的實質違法性。(編輯:李錫璋)1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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