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駕快艇闖淡水河判8月 士院認定自首得減刑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8日電)中國籍阮姓男子駕快艇偷渡來台,自稱為投奔自由而來。士林地院認定阮男自首,適用減刑,今天依未經許可入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是否強制出境則交由行政機關裁量。
士林地方法院發布新聞資料指出,阮姓男子涉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大陸地區人民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台灣地區的規定,以及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
士林地院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本刑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資料表示,阮男在犯案後曾主動請求交通船工作人員協助報警,其供述與卷內事證相符,符合自首規定,因此得依法減刑。
士林地院行政庭長蔡守訓表示,審酌阮男為求入境台灣,對台灣海防有相當了解,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以自駕方式橫渡台灣西北部海域入境,重大損害台灣國家安全及政府對入出國管理的正確性,所為應予以非難。
蔡守訓指出,念及阮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的態度,並考量本案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情節,以及阮男自述的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合議庭判處阮男有期徒刑8月,並宣告沒收犯罪所用之物。
此外,蔡守訓表示,阮男為中國籍,不適用刑法關於外國人驅逐出境的規定,至於是否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強制出境規定,屬行政機關裁量範疇,非法院所應審究,本案仍可上訴。
全案起於,中國籍阮姓男子疑因言論問題遭中國公安調查並限制出境,今年6月8日晚間自中國福建省駕駛快艇出發,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新北市淡水河渡船頭碼頭,遭海巡署送辦。
士林地檢署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阮男獲准;士院裁定把阮男交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容。士檢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起訴阮男。士院今天做出一審宣判。(編輯:張銘坤)1130918
延伸閱讀
- 越南籍逃逸移工闖餐廳翻箱倒櫃 北市警逮人送辦2024/09/28
- 前北投警涉持警槍威脅同事 士院判刑4月2024/09/27
- 查京華城案金流 檢廉約談朱亞虎、李文宗等16人2024/09/27
- 突開車門害祖孫媳摔車遭後車輾 失聯移工肇逃栽了2024/09/28
- 朱亞虎與李文宗涉京華城行賄、收賄 檢聲押禁見2024/09/28
- 計程車橫切3線道害4車連撞 2騎士險遭輾2024/09/27
- 嘉義看守所女社工遭性騷擾 檢方起訴收容人2024/09/28
- 吃小林紅麴傷腎案 55受害者求償1.68億2024/09/27
- 吳承諭打掉重練找新特色 潘威倫鼓勵別困在過去2024/09/27
- 犬隻害騎士摔車罹創傷症候群 中院判飼主賠179萬2024/09/28
- 京華城案北檢限制閱卷 北院先開朱亞虎李文宗閱卷庭2024/09/28
- 二手拍賣老闆被員工囚禁劫財 店家損失近百萬2024/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