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姿妙秘書名號詐財遭判刑 又被告發再起訴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2日電)前宜蘭縣公共造產專員許智信因支援縣長室,對外以宜蘭縣長林姿妙秘書名號,向17人詐騙新台幣6500萬元遭判12年徒刑,法院審理時又有被害人告發遭詐騙,檢方偵查後起訴許智信。
宜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許智信於民國109年2月10日起至去年9月29日,受宜蘭縣政府聘用擔任公共造產僱用專員等職務,辦理縣府公共造產相關業務,負責了解公共造產對地方造成影響民情即時回報,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公務員。
起訴書指出,許智信之後又因支援縣長室基層服務業務,對外彰顯為林姿妙秘書、助理,代表林姿妙聯繫、瞭解基層,並參與宜蘭縣境內活動反映民眾訴求。
起訴書指出,許智信於去年3月20日至9月13日,向張姓被害人佯稱縣府有辦公室物品、離島物資等小型採購標案,不對外招標可私下承攬,致張姓被害人陷於錯誤,將錢財交付給許智信,或匯款至許智信指定帳戶。
檢方表示,扣除已返還的新台幣141萬元,許智信犯罪所得共568萬5000元,直至許智信去年9月28日無故曠職失聯,張姓被害人才知受騙,向警方報案,檢方日前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許智信。
至於提供帳戶同案被告許智信的胞姊許女及游姓女友則否認犯行,檢方認為,無法排除2人所辯基於姊弟和男女朋友關係,因信任許智信從帳戶領款後交給許智信,難認有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犯行,予以2人不起訴。
許智信目前在押中,先前詐騙17人共6500萬元,宜蘭地方法院7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共10罪,以及詐欺取財罪、共7罪,判處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許智信已提上訴。(編輯:方沛清)1130902
延伸閱讀
- 戶籍員竄改繳費收據 兩年吞250筆公款逾6萬2024/09/12
- 誤報「2開頭」女性證號 通緝犯心虛逃跑被警壓制2024/09/12
- 屏東接連烏龜逛大街 警方籲飼主留意看管2024/09/12
- 新北第53次公布酒駕累犯名單 已累計1204人2024/09/12
- 北市警破獲德州撲克賭場 查獲改造霰彈槍2024/09/12
- 兒出家修行失蹤25年 關山警1通電話幫8旬老母找到人2024/09/12
- 屏東8個月交通檢舉逾5萬件 警方公布違規路段前10名2024/09/12
- 前法官涉包庇性侵犯遭調職 改當律師高票入公會惹議2024/09/12
- 宜蘭城隍廟鬼谷子遭離奇掉包 被送回卻已重新上漆2024/09/12
- 彰化翁罹癌插鼻胃管繳不出欠費 執行人員轉介社福2024/09/12
- 傳京華城案查扣保險箱 北檢:不予置評2024/09/12
- 江媽炒房團涉詐貸2.7億!主嫌.建商13人遭起訴2024/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