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金檢12家虛擬資產業者 有客戶監控不足3缺失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9日電)金管會今年陸續檢查12家虛擬資產業務(VASP)業者,上半年金檢報告指出,VASP業者在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武擴作業上有3缺失,包括客戶審查措施欠妥適、對客戶交易持續監控機制不夠完善以及未建立有效獨立稽核等,未確認高風險客戶的財富與資金來源等。
截至2024年底金管會已累計檢查10家虛擬資產業務(VASP)業者,金管會官員說明,今年將擴大金融檢查VASP業者,並以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反武器擴散、消費者保護與防制詐騙措施為重點。
官員說明,今年已陸續檢查12家VASP業者,目前正著手規劃明年度檢查重點與計畫,預計年底前公告檢查重點。
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業務與人員,金管會上半年金檢報告指出,VASP業者在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武擴作業上有3缺失,第1,客戶審查措施有欠妥適,像是未確認高風險客戶的財富及資金來源,以及對已向法務部調查局通報疑似洗錢交易(STR)的客戶,未適時研判是否調整客戶風險等級。
第2,對客戶交易的持續監控機制未臻完善。金管會說明,像是對於客戶遭通報涉詐,未了解該客戶間交易與提幣流向的關聯,暨評估申報STR的必要性,另外,也發現有可疑交易態樣的監控金額門檻都是固定值,導致無法反映客戶洗錢風險等級差異。
金管會表示,業者應依「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12條規定,以風險基礎原則,訂定交易監控機制,並定期檢討所定監控態樣之完整性及有效性。
第3,未建立有效的獨立稽核功能。金管會報告指出缺失情節,像是業者雖有配置稽核人員,但未曾辦理查核,或是稽核人員未具獨立性,有由洗錢防制專責人員或法令遵循人員兼任狀況。
至於改善方式,金管會指出,業者應落實「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 及打擊資恐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建立測試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制度有效性之獨立稽核功能,並辦理獨立查核及提具查核意見。(編輯:林淑媛)11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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