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修黨產條例排除救國團逕付二讀 黨產會:深切遺憾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日電)國民黨立委游顥等人提出黨產條例修正草案,將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立法院會今天將草案逕付二讀。黨產會回應表示,深切遺憾;儘管名義上救國團曾經隸屬於國防部,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下稱北高行)依舊於2024年8月1日的判決中,認定救國團曾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無誤。
救國團被黨產會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游顥等人提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在「附隨組織」的定義中增訂「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國民黨、民眾黨團今天在立法院會中,以人數優勢將草案逕付二讀。
黨產會則透過新聞稿表達深切遺憾,黨產會指出,自2016年立法院通過「黨產條例」,依法成立黨產會並調查救國團以來,已歷9年餘。救國團對於黨產會認定其曾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以及將其不當取得財產收歸國有的兩項處分,均提起訴訟,相關案件正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黨產會表示,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儘管名義上救國團曾經隸屬於國防部,但北高行依舊於2024年8月1日作成的107年度訴字第1227號判決中,認定救國團曾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無誤。
黨產會提到,假設救國團如其所宣稱一般,「曾隸屬於國家機關即不可能為任何組織之附隨組織」,試問在救國團脫離國防部的隸屬關係後,為何不曾歸還國家賦予救國團執行任務的剩餘財產;在歷經數年的調查過程與訴訟中,救國團始終未曾針對黨產會依據政府、國民黨相關檔案、史料所做,認定國民黨以其執政的優勢,為救國團不當自國家取得財產部分,做出合理的反駁。
黨產會強調,在歷經數年的調查與訴訟期間,不斷發現救國團參與各種黨國威權時期的校園監控活動的證據。證據顯示,救國團協調軍訓教官,對大專校園師生、社團進行長期的監控,救國團對於此類活動,歷年來皆以年代久遠查無資料等說詞迴避責任。敬請社會各界大眾明察。(編輯:林興盟、張若瑤)1141202
延伸閱讀
- 黎智英國安案 15日宣判2025/12/12
- 藍白要求總統國情報告接受諮詢 立院逕付二讀交協商2025/12/12
- 中央社前記者謝幸恩無保請回 黃國昌轟調查局:好像調查錯對象了2025/12/12
- 民眾黨擬提升司法院會議規範法律位階 綠提復議失利2025/12/12
- 藍白挾人數優勢表決 不在籍投票法逕付二讀交協商2025/12/12
- 中國艦艇東亞海域集結 學者:台需注意海上灰帶行動2025/12/12
- 遭韓國瑜笑虧「奧運金牌怎麼動作這麼慢?」 李洋還原真相:我不是羚羊啊!2025/12/12
- 民進黨民調:助理費由立委統籌不需單據 不支持84%2025/12/12
- 台南市初選熱戰! 陳亭妃民調過半 林俊憲:尊重2025/12/12
- 助理費除罪化修法爭議 陳玉珍與工會達3共識2025/12/12
- 民團:不副署合憲 卓榮泰應阻財劃法惡法生效2025/12/12
- 駐印尼代表處教育推廣短片 述說印尼學生留台故事2025/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