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不能鼓勵「踴躍」投票?中選會:應維持選務中立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8日電)媒體報導,新北市選委會辦理罷免事宜時提及「踴躍投票」,遭中選會刪除「踴躍」二字。中選會今天解釋,選務機關在罷免投票時,僅提醒選民「投票」,是因必須維持選務中立,且罷免案性質也不同於公投與選舉。
24位國民黨立委罷免案以及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將於7月26日投、開票,媒體報導,新北市選委會近日提報「第11屆立法委員罷免案新北市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實施要點」給中選會備查,但提醒民眾「踴躍」投票的「踴躍」二字遭中選會刪除,引發在地議員質疑。
中選會今天透過文字說明,全國選務機關在選舉投票時依例鼓勵選民「踴躍投票」,但罷免投票時,則是提醒選民「投票」,這是因為罷免案的辦理時,罷免正反雙方策略或訴求都可能不同,且也都可能隨時進行調整,但全國23個選務機關則必須依法嚴守選務中立。
中選會舉例指出,2020年高雄市選委會辦理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時,當時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高雄市選委會的提醒事項,就依法維持選務中立,僅提醒選民罷免案投票日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的投票所「投票」,2024年基隆市長罷免案時亦然。
中選會還說,韓國瑜罷免案時,高雄市選委會曾詢問,若罷免投票日當天有民眾於社群媒體鼓勵他人踴躍投票或不投票,是否也可能違反公職選罷法規定,當時中選會回覆,依據法規,罷免案的通過或否決,繫於一定比例的選舉人參與投票,及同意票數與不同意票數的多寡,因此投票當日鼓勵他人踴躍投票或不投票,對罷免案的通過或否決自有影響,如其意在尋求支持或反對罷免,自為法規所稱的罷免活動,但個案是否違規,應審酌其身分,綜合認定。
中選會提醒,罷免案辦理時,即使罷免正反雙方都採鼓勵民眾踴躍出門投票的做法,但選務機關仍須維持選務中立,畢竟罷免案不同於公投案,也不同於選舉投票的辦理;而選務造謠者不理會罷免案是對人不對事有特別規定或相關前例,也不管選務必須嚴守中立應依法行政循例辦理,刻意以無腦方式造謠或散布不實指控,是選擇性法盲且法盲程度甚深。(編輯:翟思嘉)11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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