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辦特殊強制處分公聽會 關注人權保障救濟制度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9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辦公聽會,檢討特殊強制處分實務運用,與會者關注人民救濟權及如何避免隱私遭過度侵犯等議題。法務部指出,為貫徹「有權利即有救濟」的憲法法理,宜制定相對應的救濟途徑。
立法院會去年7月三讀修正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增訂「特殊強制處分」專章,規範為調查犯罪情形或蒐集證據認有必要時,得使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等科技方法追蹤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位置,也得用「M化車」調查行動通訊設備的位置、設備號碼或使用的卡片號碼。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檢討特殊強制處分實務運用、司法審查及救濟」公聽會,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特殊強制處分會對人民基本權造成很大的侵害,修法時要非常謹慎。
莊瑞雄認為,特殊強制處分專章通過後,各界習慣將其視為「打詐四法」中的其中一法,但其實這部法的效力,不僅是偵查詐騙的武器而已,也涵蓋所有犯罪嫌疑人跟人民,必然是一把雙面刃。
公聽會討論題目包括,科技偵查的實務運用、司法審查及救濟制度有無法規範的補充與建議;現行非實體侵入隱私空間的監看、監錄處分,具高度干擾個人生活領域的性質,法院端司法審查上如何把控;除現有專章的偵查手段外,是否同意擴增新類型偵查手段。
與會專家學者分別提到,應透過立法補足對於司法警察規範的缺漏,以及是否建立審核者的自我監督機制。此外,應從資料的蒐集、使用與保存來看待這部法律,要以犯罪的本質來確定何時啟動科技偵查,以及是否要新增強制處分類型,可思考納入國安犯罪、情報蒐集是否要授權。
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出席公聽會指出,關於特殊強制處分的救濟,為貫徹「有權利即有救濟」的憲法法理,法務部認為宜制定相對應的救濟途徑,至於如何修正,尊重司法院及立法院的職權行使。
徐錫祥強調,針對外界質疑非實體侵入隱私空間的監看,是否可以拍到如廁畫面,這是多慮的,而且針對屋內的監看、監聽都不是法律所許可的,「是以非實體侵入性方式進行調查,而非監看」。(編輯:張若瑤)1140319
延伸閱讀
- 曼谷大樓倒塌牽涉中企 媒體消音「中鐵十局」2025/03/29
- 將邀黃國昌宣講 徐巧芯:藍白合反惡罷示範區2025/03/29
- 緬甸地震 外交部:泰緬政府暫未回覆台派搜救隊需求2025/03/29
- 黃國昌傳訊! 補「芯費破網」 徐巧芯喊:藍白合示範區2025/03/29
- 共軍南海巡航 稱菲引外部勢力升級緊張局勢2025/03/29
- 緬甸地震 中國緊急援助4.5億元2025/03/29
- 因應川普2.0 學者:台灣可從交易角度務實與美互動2025/03/29
- 卓榮泰:逐步放寬僑生留台就業限制 助台灣持續領先2025/03/29
- 紐時評論:關閉美國之音為中國帶來「戰略勝利」2025/03/29
- 緬甸地震 外交部:1台灣人受困倒塌旅館2025/03/29
- 政院擬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提救濟 覆議料列選項2025/03/29
- 台灣新購F-16戰機出廠典禮 國防部感謝美方支持2025/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