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持陸證件惹反彈 陸委會:忠誠愛國人人有責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12日電)政府清查公務人員、公教人員持中國大陸身分證、護照、定居證、居住證等情形,激起基層反彈意見;陸委會重申,宣導與清查是政府依法行政職責所在,忠誠愛國人人有責。
政府相關單位清查公務人員、公教人員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護照、定居證、居住證等情形,要求人員填寫具結書,保證未有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激起基層反彈意見。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主委邱垂正12日透過宣傳影片再次強調,宣導與清查是政府依法行政的職責所在,絕對不允許現職軍公教人員違反法律與政府政策、配合中共矮化台灣的統戰作為。
邱垂正表示,中共不斷地推出「融台措施」,透過混淆兩岸人員身分認定,意圖消滅中華民國,營造對台行使管轄權假象。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若取得中國大陸身分,必須註銷台灣身分,也會失去擔任軍公教資格。
邱垂正指出,政府確實發現在公務體系中,有人領有中國大陸身分證,政府透過清查方式,讓所有機關、機構、學校確認現職人員均符任用法規;倘若軍公教人員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已違背公務人員任用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律所規定的忠誠義務。
邱垂正提到,政府用「具結」方式宣導、清查,這是對於當事人影響最小、執行成本最低的方式,也是可以讓軍公教人員自我表明對國家忠誠、讓人放心的確認方式,「忠誠愛國人人有責,守法義務不分你我」。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於地方法院工作的司法人員12日對中央社表示,不能擁有中國大陸身分是法規原有規定、普遍既有認知,政府拿著白紙黑字要公務人員「畫押」時,一切就變了調,那是非常不被尊重的感受。
這名司法人員直言,辦公室內對於簽署具結書頗有異議,不過來函公文寫著「於公務人員初任或調任他機關時,確實加強宣導並填送旨揭具結書外,請轉知...」,也就是說,倘若拒絕簽署,恐將影響調任機會,「這個行為就是讓我們受心理脅迫」。
「用強迫的方式要你表現忠誠,我很質疑」,這名司法人員坦言,根據辦公室職場文化,倘若沒有簽署,有很高的機會被主管約談,出於這樣的原因,大部分的人還是會簽署,「大家簽的原因不是忠誠,只是不想被約談、被盯上好嗎」。(編輯:吳柏緯)1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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