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計畫法杜絕土地炒作 延期上路非好解方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7日電)國民黨立委今天舉行「捍衛農業權,國土計畫法沒共識莫上路」記者會。內政部表示,國土計畫法能杜絕土地不當炒作,確保資源永續發展,延期上路並非好解方。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指出,國土計畫法是台灣空間規劃的根本大法,是要務實面對及解決現行區域計畫法長年未能處理問題,並非針對農地。針對外界傳言,內政部一一解釋,包含外傳國土計畫實施後,農地將不得移轉、分割、合併、不得興建農舍,另農地上原有建築物、墳墓均要拆除等問題,內政部嚴正聲明指出,這都是錯誤訊息。
內政部說,國土計畫不會更動現行農地權利與管理規定,現有權利均將維持不變,且上路後更放寬農地可以作農業的產、製、儲、銷等設施,讓實際務農者能獲得更多照顧,整體而言,國土計畫法能杜絕土地不當炒作,確保資源永續發展,也有學界及公民團體認為國土計畫法延期不是好的解方。
內政部表示,農業權是關於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基本權益,農業部今年投入對農漁業直接給付經費超過新台幣1272億,多年來也持續推動農地對地給付、確保糧食安全給付及三保一金等政策,因此不應與國土計畫混為一談。
內政部強調,民意代表所提的農業發展權是討論土地未來可能的開發權利及土地價值計算,且何謂「非農業縣市」仍有許多爭點,若貿然推動恐讓土地掮客趁機而入,導致農地價格在市場比價下將崩跌,加上發展權移出後,土地即永久做為農地使用。
內政部說,民代所談的推動法定補償制度,但這究竟到底是要對「農民」還是「農地」給予補貼、補償仍不明確,不該用模糊觀念刻意誤導民眾。
國土計畫法預計明年4月上路,內政部說,國土計畫法實施後,既有合法農牧用地在各種國土功能分區,均可從事農作、產銷設施、農舍等使用,土地免經變更就可以直接向地方政府申請使用,相較以往更為便捷且省成本,且透過國土計畫整體性的規劃,農一或農二都能納入變更與發展,讓農地被合理運用。
內政部表示,目前為止已有16個縣市已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完成8縣市審議;其餘包括新北市、台中市等6個縣市也承諾將於年底前提送,同時國土計畫子法也已發布16項,其餘7項完成審查,正依發布法制作業辦理中。(編輯:蘇志宗)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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