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若台灣民事判決損害主權不予認可
(中央社台北26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5日公布關於台灣民事判決相關規定,在台灣民事判決不予認可要件中,除保留「違反一個中國原則」,還新增「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社會公共利益」。
據新華社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5日公布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下稱「規定」)的決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網站顯示,該規定關於台灣法院民事判決裁定不予認可的情形,新增「判決是通過欺詐方式取得的」。
法規還將原條文,「認可該民事判決將違反一個中國原則等國家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損害社會利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認可」,修訂成「認可該民事判決將違反一個中國原則等國家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認可」。
其中也將另兩種情況修改為,「人民法院已經就同一糾紛作出裁判,或者已經承認或認可其他國家或地區就同一糾紛作出的裁判的」;「仲裁庭在中國大陸已經就同一糾紛作出仲裁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已經承認或認可仲裁庭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就同一糾紛作出的仲裁裁決的。」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制定該規定是為了正確審理認可和執行台灣法院民事判決案件,依法保障海峽兩岸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
修改後的規定明確,申請人僅提出認可台灣法院民事判決申請,人民法院對應否認可進行審查並作出裁定;台灣法院民事判決具有給付內容的,人民法院在受理認可申請及作出認可裁定時,應當向申請人釋明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編輯:謝怡璇/呂佳蓉)1131226
延伸閱讀
- 4架次共機越中線擾台 國軍嚴密監控2025/01/05
- 港府聘前文匯報總編輯吳明 任政務司長高級特別助理2025/01/05
- 土城司法園區抵價地分配完成 基礎設施115年底完工2025/01/05
- 國安局:去年每日遭中共240萬次網駭 比112年增逾2倍2025/01/05
- 徐巧芯指藉隨扈投資大陸 柯建銘:惡意抹黑必提告2025/01/04
- 知情人士:粗糙提高退警所得替代率 造成世代不公2025/01/04
- 柯再遭押 蔡壁如撇翻供:有她串證 陳智菡:往死裡推2025/01/04
- 綠對「雙罷」不同調 民眾黨團:怕席次不增反減2025/01/04
- 藍委批宣傳費大增 主計總處:因5年1次農業普查2025/01/04
- 外交部新人事 田中光駐荷蘭代表、陳明祺接政次2025/01/05
- 柯建銘喊發動雙罷 藍:不排除罷免綠委反制2025/01/05
- 徐巧芯指「投資中國卻掏空資金」 柯建銘:一定提告2025/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