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總預算案府會陷僵局 縣府:重創縣民權益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9日電)花蓮縣115年度401億元總預算案府會陷僵局,花蓮縣議會呼籲縣府依程序會決議,補充修正送交審議;縣府指,總預算案如期送議會,遲不審查重創縣民與弱勢權益,且危及公眾安全。
花蓮縣議會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秘書長陳德惠率議事、法制及主計主管說明115年度總預算審議相關議題,陳德惠呼籲縣府遵照去年10月27日第21次程序會決議,請縣府補充修正115年度總預算,以利13日起臨時會審議115年度總預算。
議會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負有監督預算及守護民意之責,從未提議增加預算規模,也未退回預算案,僅請縣府於既有預算額度及架構內,就災後復原重建相關內容予以修正或補述。
花蓮縣政府秘書長饒忠下午會同主計處長楊姿宜、財政處副處長黃淑梅召開記者會,說明議會拒不審查總預算所造成的重大影響。
饒忠說,115年度總預算案依地制法所訂期限前、會計年度開始2個月前送達縣議會審議,配合議會定期會開議期程提前於114年10月14日送達議會,至今預算仍未排審,影響後續對於縣民及弱勢的權益、災害預備金、社會福利、基層經費、產業補助、基礎民生需求等,均造成極其不利影響。
饒忠解釋,114年災害準備金部分,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動支數已達7億餘元,縣議會對災後重建經費的關切,卻仍未獲排審,導致115年災害準備金無法動支,針對鄉鎮市統籌分配款屬歲入,依據本縣統籌分配款分配辦法規定予以分配;另115年度預算案對鄉鎮市公所的補助,除統籌科目「對鄉鎮市之各項補助」較114年增編外,民政處、原住民行政處、客家事務處、農業處、建設處、環境保護局等局處,均有增編預算。
花蓮縣政府說明,依現行法律體系,並不存在「預算送達議會後,由議會要求行政機關重編預算」的法定程序,若以「要求重編」方式,實質上已逾越「審議權」範圍,構成對行政權之不當干預,刻意不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所定期限審議,已經屬於同法第76條所稱「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
饒忠指出,總預算未審將影響縣府政策全民福利,包括擴大65歲長者老人假牙補助、擴大65歲長者健保補助、加碼重陽敬老禮金1000元、加碼準公共友善托育獎勵金、調升教師節紀念品、調升敬老愛心計程車1500元、新增低收中低收經濟弱勢老人及身障者專案補助、孕婦RSV疫苗等。
此外,具民生需要急迫性的如地方建設、扶植在地產業與青年發展、婦幼福利、銀髮及身障者福利、教保人員及公務員鐘點薪資及地域加給、村里基層建設改善建議、提升原住民族文創產業發展暨強化部落基礎設施、改善農路設施、補助農特產品行銷、調升學童午餐費等也將連帶造成延宕。
縣府表示,依「地方制度法」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因花蓮縣議會未於法定期限完成預算審議,讓全體花蓮縣民陷入無法動支災害防救的困境中,包括災害準備金8億元、第一、第二預備金、新興資本與新增政策約22.58億元。
縣府指出,花蓮並非第一次發生重大災害,災害預算編列皆有往例可循,法律也有機制。議會所關心的馬太鞍等災區經費需求,可依「預算法」第79條、第83條明定,縣府可提追加減預算、行政院可提特別預算。
目前已經由立法院通過的「馬太鞍溪事件重建條例」300億元,正由行政院執行重建中,這才是災後重建經費最正確、最具法源依據的處理途徑。
而在115年總預算審議過程中,議會可依「預算法」第52條規定,「附加條件或提出附帶決議」,例如指定既有經費「優先用於特定災區或重建項目」,同樣能回應災民實際需求。
饒忠說,府會將持續溝通,若溝通無效,將依法由內政部出面協商,盼能在下個會期前完成。(編輯:謝雅竹)1150309
延伸閱讀
- 高雄鳳山公兒10公園改善工程啟動 預計10月完工2026/03/10
- 新北圖書館推汐止春遊 大尖山、基隆河走讀歷史2026/03/10
- 2026台灣燈會 法國「飛天白馬秀」展演到14日2026/03/10
- 包養網紅、涉賭?桃園市議員梁為超:已離婚2026/03/10
- 經營管理學歷加職訓AI課 台南青年跨領域就業2026/03/10
- 北市免費移工健檢 15日北車大廳登場2026/03/10
- 高雄左營、仁武2停車場啟用 增302格停車位2026/03/10
- 北水處、北捷及遊憩公司徵才 最高月薪6.25萬2026/03/10
- 屏東小星星藝術節 在地與國際劇團陪過兒童節2026/03/10
- 淡江大橋噪音 公路局:3月底確認原因提對策2026/03/10
- 高雄追加預算案送議會 營養午餐免費敬老卡點數增等2026/03/10
- 海保署公布白海豚監測成果 增4隻幼豚納個體名錄2026/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