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涉違利益衝突案逾百件 待監院函復調查結果
(中央社記者吳玟嶸金門27日電)金門縣府與所屬機關、學校的補助、交易案有逾百件涉違利益衝突迴避規定遭監院調查,金門縣政風處長王育俞今天在議會說,實際受罰件數、金額待監院12月函復調查才能確認。
金門縣議會近日舉行臨時會,今天由金門縣政風處長王育俞進行「金門縣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案件調查結果」專案報告。
根據專案報告,審計部金門縣審計室為辦理審計業務,向金門縣府調取民國112年1月至113年8月底,金門縣政府與所屬機關、學校的補捐助案件及關係人清冊,再將結果函請監察院調查涉嫌違反利益衝突法案件。
報告指出,監察院在民國114年2至7月間,陸續函調縣府及所屬機關112至113年間辦理263件補助及交易案件資料,其中涉及少數議員及其關係人;監察院再於114年9月至金門約詢相關人員。
王育俞表示,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原則上不得與其有利害關係機關或團體有補助、交易等行為,例外在補助等資訊機關有事前公開時方得辦理,且公職人員與關係人事前應揭露身分關係,機關也應在事後公開其身分關係;根據統計,此次調查中,關係人未事前揭露身分關係共75件,關係人有事前揭露,機關未事後公開身分關係共121件,但實際受罰件數、對象及金額,仍待監察院預計在今年12月函復縣府調查報告後才能確認。
王育俞說,此次有眾多可能被裁罰案例發生,根本原因在欠缺明文規範,導致辦理利益衝突業務承辦人員職務異動,業務就會被中斷,縣府第1個策進作為是訂定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的應行注意事項,10月7日已召開逐條討論說明會,並邀請監察院、議會、各局處首長、鄉鎮公所及鄉鎮民代表會參與。
王育俞表示,其他因應作為包括設計自我檢核APP、撰寫不同視角的利衝法實務FAQ問答集提供給議會及各民間團體,及縣府各局處利益衝突業務調整,包括指定專責承辦聯絡窗口、利益衝突業務交接制度化等。(編輯:李淑華)1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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